民间借贷算的上实践合同吗
丽水律师事务所
2025-04-16
(一)对于自然人之间进行民间借贷,要确保在达成借款合意后,及时完成借款的实际交付,比如通过银行转账、现金交付等方式,并保留好相关交付凭证,如转账记录、收条等,以证明借款合同已成立。
(二)当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进行民间借贷时,若希望合同为实践合同,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避免后续因合同性质产生纠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民间借贷合同性质因主体不同而有差异。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,需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且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成立;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是诺成合同,但可约定为实践合同。
2.为避免纠纷,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,贷款人应保留好交付借款的凭证,如转账记录、收条等。对于其他主体间的民间借贷,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性质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,若约定为实践合同,也需做好交付借款的证据留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,其他主体间的民间借贷需依约定判断是否为实践合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这意味着自然人之间达成借款合意还不够,必须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正式成立,所以是实践合同。而对于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上是诺成合同,不过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为实践合同。了解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十分重要,因为不同性质的合同在成立条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。如果在民间借贷方面遇到合同性质判断、权利义务纠纷等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民间借贷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。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,即双方不仅要达成借款共识,还得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成立。
2.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,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上是诺成合同。
3.不过这类合同也能由当事人约定为实践合同。所以自然人之间肯定是实践合同,其他主体间则依约定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民间借贷存在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之分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,意味着仅有借款合意不够,还得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成立。比如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款事宜,但未实际交付钱款,那借款合同就未成立。
(2)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是诺成合同。不过当事人可通过约定使其变为实践合同,这给予了合同双方一定的自主空间。
提醒:
在进行民间借贷时,若为自然人之间借款,务必注意保留好借款交付的证据。对于其他主体间借款,要明确合同性质约定,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(二)当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进行民间借贷时,若希望合同为实践合同,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避免后续因合同性质产生纠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民间借贷合同性质因主体不同而有差异。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,需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且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成立;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是诺成合同,但可约定为实践合同。
2.为避免纠纷,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,贷款人应保留好交付借款的凭证,如转账记录、收条等。对于其他主体间的民间借贷,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性质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,若约定为实践合同,也需做好交付借款的证据留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,其他主体间的民间借贷需依约定判断是否为实践合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这意味着自然人之间达成借款合意还不够,必须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正式成立,所以是实践合同。而对于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上是诺成合同,不过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为实践合同。了解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十分重要,因为不同性质的合同在成立条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。如果在民间借贷方面遇到合同性质判断、权利义务纠纷等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民间借贷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。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,即双方不仅要达成借款共识,还得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成立。
2.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,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上是诺成合同。
3.不过这类合同也能由当事人约定为实践合同。所以自然人之间肯定是实践合同,其他主体间则依约定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民间借贷存在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之分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,意味着仅有借款合意不够,还得实际交付借款,合同才成立。比如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款事宜,但未实际交付钱款,那借款合同就未成立。
(2)自然人与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或者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相互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,原则是诺成合同。不过当事人可通过约定使其变为实践合同,这给予了合同双方一定的自主空间。
提醒:
在进行民间借贷时,若为自然人之间借款,务必注意保留好借款交付的证据。对于其他主体间借款,要明确合同性质约定,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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