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约定的
丽水律师事务所
2025-04-12
法律分析:
(1)公司股权变更时,股东基于自愿原则能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像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,但此约定仅约束股东内部。
(2)对于已知公司债务,需在协议中明确列举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并确定承担主体;针对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还能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(3)内部的债务约定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承担后可依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
提醒:
股权变更债务约定需明确细致,注意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风险,不同公司情况差异大,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股东依据自愿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像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、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,不过这只在股东之间有效。
(二)对于已知公司债务,要在协议中明确列举债务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,确定承担主体;对于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(三)公司不能用内部约定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担责,公司担责后按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在公司股权变更中,股权转让协议是确定债务约定的重要合同形式,此条规定为其提供了合同订立形式的法律依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股东在公司股权变更时,可按自愿原则在转让协议里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比如原股东担特定债务,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,不过此约定只在股东间有效。
2.已知债务需在协议中明确列举,确定承担主体。未知债务可让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担保或留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3.内部约定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担责,公司担责后再按约定向股东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股权变更时,股东可在协议中自愿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已知债务应明确列举确定承担主体,未知债务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并可要求担保或留保证金,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,公司担责后可按约定向股东追偿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规定,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。在公司股权变更中,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里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这是意思自治的体现,但此约定仅约束股东内部。对于已知债务明确列举并确定承担主体,能避免后面纠纷。而对潜在未知债务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要求担保或留保证金是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。不过,公司与外部债权人的关系遵循债权债务的一般规则,公司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债权人。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后,有权依据内部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如果您在公司股权变更的债务约定方面有任何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股权变更时,债务约定可遵循自愿原则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方式,此约定仅在股东间有效,且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,承担债务后可按约定追偿。
2.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:
股东签订协议时,应按自愿原则清晰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如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。
对于已知债务,要在协议中详细列举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并确定承担主体;对于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公司面对外部债权人的要求应先承担责任,之后再依据内部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,以保障各方权益。
(1)公司股权变更时,股东基于自愿原则能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像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,但此约定仅约束股东内部。
(2)对于已知公司债务,需在协议中明确列举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并确定承担主体;针对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还能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(3)内部的债务约定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承担后可依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
提醒:
股权变更债务约定需明确细致,注意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风险,不同公司情况差异大,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股东依据自愿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像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、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,不过这只在股东之间有效。
(二)对于已知公司债务,要在协议中明确列举债务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,确定承担主体;对于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(三)公司不能用内部约定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担责,公司担责后按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在公司股权变更中,股权转让协议是确定债务约定的重要合同形式,此条规定为其提供了合同订立形式的法律依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股东在公司股权变更时,可按自愿原则在转让协议里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比如原股东担特定债务,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,不过此约定只在股东间有效。
2.已知债务需在协议中明确列举,确定承担主体。未知债务可让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担保或留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3.内部约定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担责,公司担责后再按约定向股东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股权变更时,股东可在协议中自愿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已知债务应明确列举确定承担主体,未知债务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并可要求担保或留保证金,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,公司担责后可按约定向股东追偿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规定,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。在公司股权变更中,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里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这是意思自治的体现,但此约定仅约束股东内部。对于已知债务明确列举并确定承担主体,能避免后面纠纷。而对潜在未知债务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要求担保或留保证金是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。不过,公司与外部债权人的关系遵循债权债务的一般规则,公司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债权人。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后,有权依据内部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。如果您在公司股权变更的债务约定方面有任何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股权变更时,债务约定可遵循自愿原则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方式,此约定仅在股东间有效,且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,承担债务后可按约定追偿。
2.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:
股东签订协议时,应按自愿原则清晰约定债务承担方式,如原股东负责特定债务或新股东承接全部债务等。
对于已知债务,要在协议中详细列举金额、债权人等信息并确定承担主体;对于潜在未知债务,可约定由原股东承担,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提供担保或留存部分转让款作保证金。
公司面对外部债权人的要求应先承担责任,之后再依据内部约定向相关股东追偿,以保障各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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